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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從的三個層次

作家相片: Daisy LauDaisy Lau

「服從」,是指心懷敬佩的追隨。在蒙特梭利教育中的「服從」二字,也有著廣東話「乖」之意。


服從與模仿不能混為一談,服從是有意識的意志,而模仿是非意識的本能。

發展行為意識


意識的開始是幼兒能夠實踐自我意願,這是天性的一部分,是根據大自然法則發展出的人性特質。意志是推動正面生命活動(生活)的一種力量,以及引導孩子進步和發展能力的要素。


意志與行為一致時,意識便開始發展。具體一點說,是幼童自發選擇活動,透過反復進行,發展出行為意識,即廣東話所言「知道自己做緊咩」(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意識主導行為,精神被喚醒,於是便可以發展出自動自覺的能力。


自覺的運用及活動是用於發展意志的,即容許幼童自覺活動,或可稱為自選活動,借此去發展意志。


這依賴著與環境的互動狀態,是緩慢的內在心理能力形成的過程。這是在可以主動的前提下才能發展出來的心理特質。讓孩子自在地正面選擇,是重要的發展階段。


發展的三個層次


假設孩子意識的意志已經建立,而動作協調成熟的話,怎麼可以產生出一種心懷敬佩的跟隨,使成人能帶領其再昇華呢?這個發展的過程具體可分為三個層次:


第一層: 從出生至十八個月左右,孩子的服從與不服從混在一起,偶爾可以做到,偶爾又不能,是依賴本能回應的。如果成人能言行一致,細心正面地對待孩子,就能確立好基礎。

第二層:

從十八個月左右至四歲左右的孩子,以行為表現出理解他人的意願能力,不時會服從。當然要看孩子的體驗及認知有多少,而規律也會慢慢成為自律,令孩子悟出順從的正面效果。

第三層: 四歲左右及以上的孩子,會自覺提升自己的人格達到優越,知道自己的不足,更知道一山還有一山高, 樂於追隨及聽命于他想成為的人。最高層的服從,必定是出於自發的。


蒙特梭利博士曾經說過,「服從能力是意志力的最高發展。」所以如果成人想孩子聽話, 那麼你一定要成為他心目中崇拜的對象才行。


注:「」是中文的引號,用於在行文中引用他人的話、成語、格言、詩詞、音譯詞及特定稱謂等,也用於表示強調。如今我們常用的引號是從西方傳入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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