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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的進步 人類的退步

作家相片: Daisy LauDaisy Lau


科技的進步 人類的退步


摘要

科技發展為人類生活提供了便利,改變了人們的生活形態與習慣,也改變了人類教育孩子的思維模式。而市面上大量電子產品和平板電腦的普及也在悄悄地改變幼稚教育的形態,更改變了幼兒原有的現實生活環境。甚至,由於家中購買了平板電腦,越來越多的幼兒在尚未進入正規學校之前已開始使用、熟悉電腦。這些現象似乎表明,資訊教育有更為向「下」延伸的趨勢。張世宗(2006)認為,新生代兒童的「童年」逐漸消失,因為自從孩子脫離嬰兒階段,就開始過上和大人一樣的生活,即收看電視節目、逛街、在網際網路虛擬世界中漫遊以及沉浸在各種軟體遊戲中。此外,各種的育兒資訊和電子媒體對幼兒的「洗腦式」教育,可以使得孩子的聽覺更敏銳,還是更遲鈍呢?這是筆者一直擔憂的問題。本文將從幼兒的語言發展、學習能力和健康三個方面探討電子產品對幼兒發展的影響,期望為家長、幼兒教師以及關心幼稚教育的各界人士提供全面的幼稚教育理念。



關鍵字


電子產品 幼稚教育 家長教育



電子產品普及化


現代科技改變了原有的生活模式,為成人生活中的大小事務都提供了很多便利。例如冰箱、電話、電視、電燈、空調、電風扇、電子遊戲、電腦、智慧手機、無線上網及電子監控設備等,都是現今家庭的基本設備。好像沒有了這些東西,就不能算是「家」一樣!

從前,收音機是聽歌解悶及收集資訊的途徑(從前文盲較為普遍,而電視又太昂貴買不起),現在收音機已被iPad或手機取代,變成了強迫幼兒「欣賞」音樂的工具。最過分的是,竟然有家長相信大街上「教育顧問」所說,聽得光碟越多,孩子日後就會越聰明。於是家長開始濫用影碟機,從孩子兩個月直至二十個月,每天在家把同一張光碟反復播放六個小時。學者Prensky(2001)的研究指出,這種從小就生長在各式數位電子環境中的世世代代,可稱為「數碼原居民」(Digital Native)。此外,根據香港衛生署在2014年發表的《使用互聯網及電子螢幕產品對健康的影響諮詢小組報告》(下文簡稱為《報告》)指出,「兒童和青少年使用電子螢幕產品,可能會引致視力模糊、肌肉過勞、損傷及意外等生理健康問題,以及上網成癮、阻礙社交技巧發展等心理社交和精神健康問題。」《報告》還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兩歲以下的兒童應儘量避免使用電子螢幕產品,以及12歲以下兒童每天花在該等產品作為娛樂用途的時間應少於兩小時。然而,有調查的結果顯示,約三成幼兒在兩歲前已開始接觸電子螢幕產品。



使用電子產品對幼兒產生的影響


鑒於Dworak、Schierl、Burns 與 Strider(2007)的研究,發現學童使用過多的電腦遊戲或觀看過多的電視,對於學童的睡眠、學習和記憶皆產生負面的影響。因此,以下將從電子產品對幼兒的語言發展、學習能力、健康等三方面分析電子產品對幼兒產生的影響。


(一)使用電子產品對幼兒語言發展產生的負面影響

話說回來,聽光碟播出來的「音樂」對成人來說可能是陶冶性情及舒緩情緒。可惜對孩子來說就是「被迫的聽」,試問「被迫的聽」能產生享受、陶醉、共鳴嗎?香港的嬰幼兒不聽某首光碟歌曲或音樂就睡不了覺的例子時有所聞,依賴外物來調節自我行為是最危險不過的。重點是幼兒常常被外界環境所控制,令孩子喪失了自我行為管理的能力。由於外界訊息輸送到大腦最少需要一至三秒的時間,大腦還需要時間對這些訊息進行分析、貯藏及反應等。但孩子拿起玩具的時間,如果連一、兩秒都不足,那麼其大腦根本不夠時間進行工作。相信孩子腦內仍是一片空白,只有「亂」字一個;兩秒前跟兩秒後孩子所接觸的東西完全也沒有關係,急促轉換情境就跟電視節目的畫面閃動差不多。引用蒙特梭利的術語來說,這是產生不了「工作/遊戲迴圈」(working cycle)的因果關係(cause & effect)的,腦內只有雜亂無章的非邏輯東西,會影響幼兒根據聲源定向方位,這是孩子成長過程中其中一項重要能力。根據Halliday(1975)所認為,語言起源於人類互相溝通的需要。幼兒之所以學會語言,乃是因為在生活中有各種溝通的情境;為了表達情意、滿足各種不同的實用性功能,透過聽到父母的話模仿父母,而且這種行為獲得增強;於是便學會了該族群的語言。也就是說,幼兒語言的發展與真實生活中的互動經驗息息相關,若欠缺了豐富地與人遊戲、對話等經驗,將不易從與人交往的互動中學習較有功能與意義的溝通互動能力。可見,過度的使用電子產品會讓幼兒面臨更高的語言發展遲緩風險。



(二)使用電子產品對學習能力發展的負面影響


中國著名的教育家陳鶴琴先生(1951)在其著作《怎樣做人民的幼稚園教師》中指出:「感覺訓練是認識一切環境的基礎,兒童對於環境中各種事物的認識一定要眼睛看到,耳朵聽到,手接觸到,才能瞭解事物的真相和性質。」另外,著名的教育家蒙特梭利也認為,訓練兒童的感覺是非常重要的,這是很正確的。然而過度的使用電子產品,就剝奪了幼兒與現實生活環境互動的機會。如:戶外活動、玩具操作、看書畫圖等活動。當許多DIY的操作、建構活動被簡單的以手指點、滑等動作所取代,孩子們少了「動手做」的深刻體驗,對孩子的學習會造成不少影響 (Margery, 2011)。

因此,這種長期習慣只會使用手指功能的孩子會導致精細動作協調變差,還會影響孩子寫字畫圖以及操作具體物件的能力,甚至會導致幼兒不同程度的各種學習障礙。如感覺統合症(Sensory integration)、讀寫障礙症(Dyslexia)、過度活躍及專注力不足(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簡稱ADHD)等。這些狀況已在香港爆發多年,但香港的醫療、教育系統沒有好好監察,任由一大群所謂的「教育顧問」(實際是商業推銷員)空口無憑地宣傳「家長教育」,他們聲稱各種語文類、益智類的應用程式遊戲既生動有趣又操作簡單,孩子能通過反復練習進行學習,並訓練孩子手眼協調的功能。勢力之大已令我們這些少數專業人士的話沒人相信!更重要的是,數位科技會剝奪了孩子發展中非常重要的能力,直接影響家長教育孩子的狀態,造成幼兒各項學習能力出現不同程度的倒退。正如已故香港教育學院榮譽院士陳陳淑安老師曾說的:「現在是機械控制人類的世界,也可以說是死物支配生物的時代。無論醫療、經濟、軍事及教育等都迷信電腦。自幼開始把活的人腦埋沒,由死的電腦控制,讓人憂慮啊!幼教的電子教學及小學的電子課本則禍害更甚了。」筆者近日還聽到一則消息,某些小學實行電子體育課,需要用身體來操作遊戲機以代替室外活動,實在是可笑。難怪那麼多孩子有特殊需要了,試問,這是教育的進步還是倒退呢?值得大家深思。




(三)使用電子產品對幼兒健康的負面影響


有研究指出,大量運用螢幕時間學習,會導致肥胖症、無法專注、無法交到真實世界的朋友、缺乏想像力、學業成就低落,以及侵略行為增加。例如:在餐廳裡或公共場合經常可以看到一群小朋友用手機或平板電腦玩線上遊戲,使「電子保姆」成為培養近視的搖籃。另外,電子螢幕發出的高能量輻射會傷害眼睛的視網膜,對於視知覺未發展成熟的幼兒來說,無法在這個過程中發展眼球周邊小肌肉的控制能力,進而影響眼睛的聚焦、追視、搜尋能力,也影響日後閱讀與書寫所需要之基礎能力的建立。除了電子產品帶來的幅射問題外,還會令眼睛容易感到疲勞,久而久之恐怕會增加幼兒患上眼睛疾病的風險。此外,幼兒以不正確的坐姿使用電子產品,阻礙其骨骼和肌肉的正常發展。更讓人啼笑皆非的是,常常有些新手媽媽向筆者提問,可否將每天兩、三小時的「電器教育」時間縮短至一小時,其原因居然是怕保姆沒時間處理家務且不懂跟孩子玩,要給保姆提供一些方法和方便。筆者在加拿大多年,接觸了不同國家的家長(土耳其、德國、西班牙、墨西哥、俄羅斯、日本及法國等),除了華人家長,較少家長會犧牲孩子的發展去換取成人的方便。可見,父母的態度對於孩子使用電子產品的頻率、方式、內容都有很大的影響,若是父母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為孩子把關,相信孩子能從中學到新知。


總結


總體而言,電子產品雖為人類帶來便利,但過份的依賴同時也會對我們的健康構成威脅。因此,筆者認為,我們應該視電子產品為生活和學習上的輔助性工具,要懂得適可而止,不要被它們支配人類的生活。而家長更應以身作則,為孩子建立好榜樣,並從小教育他們在使用電子產品方面養成良好的習慣,把電子產品完美融合在生活中,令幼兒在身心方面能夠健康、快樂地成長。希望日後所有的科技發明家能對幼教多一點認識,在其產品的說明書內文加上「家長提示」,好讓人類能有機會正常發展下去,筆者在此代孩子說聲謝謝!


(圖為筆者與師父陳陳淑安院士)


建議

(一)在家長方面

幼兒期是聽覺最敏銳的階段,其靈敏度至少是成人的四倍,不需太大音量孩子也聽得清清楚楚,但所謂的「音樂課程」卻吵得連成人都受不了,何況是幼嫩而又敏感的小耳膜呢!成人要做的是保護孩子的敏銳聽覺,而不是破壞,耳朵屬於人類非意識的被動接收器官,不用刻意去用也可聽見,這對其發展的影響極其重要,請三思!若希望孩子保留靈敏的聽覺,只需要帶孩子到郊野多聽大自然環境的聲音,如小鳥的叫聲、流水的聲音、風吹過葉子的聲音便可以了。

另外,媽媽在家裡唱的歌、跳的舞是全世界最動聽、最優美的啊!更何況音樂跟藝術是人性的產物,難道機器能夠取代嗎?眾多的研究已指出,世上沒有任何聲音美得過媽媽「哼」出來的搖籃曲(lullaby),用真人的口部發聲系統發出的旋律是令幼小人類最能產生安全感及和諧感的。胎兒五個月大左右在媽媽肚子裡時已能聽見,若媽媽常愉快地唱著同一首歌,這首「無敵之歌」可在孩子出生後作為安撫之用,萬試萬靈!為什麼我們常說「哼」搖籃曲,而不是唱呢?因為語言對胎兒能起到的作用不大,但人聲的調、節、律、韻、音等頻度可讓胎兒產生感覺,其容易吸收成為記憶,可發展成從媽媽那裡得到的安全感。筆者認為,人若能自在地做與聲音配合的活動,如演奏、跳舞或歌唱,自然會產生興趣及享受的感覺,這種結合(association)對人類將來的音樂發展是重要的。


(二)在幼兒教師方面

香港教育局(2017)在《幼稚園教育課程指引》的課程檔中也提及,幼兒學習目標是對科技有初步認識,而老師的教學原則是讓幼兒初步知道如何使用及其益處。如今,資訊科技的發展日漸普及,平板電腦應用於幼兒身上是視乎帶領者(老師、家長)是否有好好地設計內容和加以說明。

記得在加拿大蒙特梭利幼稚園工作時,筆者的拍檔是墨西哥人,筆者曾問她為什麼墨西哥人都能歌善舞,她回答說,因為國家較窮,從小家裡就沒有很多錢,親友聚會時的節目就是在家中唱歌跳舞,隨意在家中找到能敲打的東西便用來打節拍,其他親友便隨之歌舞。她說這種從小習慣了的「家中音樂會」已內化成為音樂細胞,這樣的傳統行為文化承傳下去,待長大後再用意識來「學」音樂,便較易喚醒其音樂細胞,學音樂的能力也似乎特別高。根據「人種志」的研究所得,族人的音樂感強,是人類行為文化傳承的效果。這代代相傳的文化傳統真的要好好傳承下去,讓每位墨西哥孩子都有機會享受這種文化。


(三)在幼教機構方面

筆者在閱讀香港教育局(2017)「幼稚園教育課程指引」的文件時發現,幼稚園教育課程架構由「價值觀和態度」、「技能」和「知識」三個互有關聯的部分組成,並涵蓋六個不同的學習範疇,包括:「個人與群體」、「大自然與生活」、「體能與健康」、「藝術與創意」、「幼兒數學」和「語文」,呼應本指引中提議的六項兒童發展目標。筆者認為,這些教學目標也呼應了陳淑安(2012)《幼稚園綜合活動教學法》的教學理念,這是適合兒童身心發展的教學法,主張綜合不同領域學科的課程,為孩子提供合適的學習環境,營造生動活潑的氣氛,讓兒童自發地透過不同的遊戲活動學習,發揮個人的潛能。因此,建議幼教機構應設計一些適合的教學活動,教育的目標是一種教育的過程,強調經驗的學習。由於幼稚園教育是幼兒階段的啟蒙教育,也是幼兒各項能力發展的關鍵時期,幼稚園理應將「活教育」視為教育的目標。所有幼教的方法必須遵守這個原則,不拔苗、不跳級,腳踏實地地走每一步,這才能令孩子日後有創造發展的無限可能。若成人能把這一大範疇跟大自然規律連起來的話,必能啟發孩子的創造性潛能。




參考資料

中文部分:

(1)陳鶴琴(1951)《怎樣做人民的幼稚園教師》載於《陳鶴琴全集》第二卷,第438-439頁,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

(2)Maria. Montessori著 吳玥玢、吳京譯(2001)《發現兒童》,臺灣,及幼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3)張世宗(2006)〈遊藝學—傳統童玩與現代兒童〉,臺灣:載於《歷史月刊》,224,4-10;

(4)陳淑安(2012)《幼稚園綜合活動教學法》,香港:香港明我教育機構;

(5)香港教育局(2017)《學前教育課程指引》,香港:課程發展議會編訂;

(6)香港衛生署(2014)《使用互聯網及電子螢幕產品對健康的影響諮詢小組報告》,香港:衛生署學生健康服務。


英文部分:

(1)Dworak, M., Schierl, T., Bruns, T., & Strüder, H. K. (2007). Impact of singular excessive computer game and television exposure on sleep patterns and memory performance of school-aged children. Pediatrics, 120, 978-985.

(2)Margery, D. R. (2011). Gaga for gadgets. Parents, 2, 110-116.

(3)Prensky, Marc Digital Natives, Digital Immigrants. On the Horizon. 2001-10, 9 (5): 1–6


注:「」是中文的引號,用於在行文中引用他人的話、成語、格言、詩詞、音譯詞及特定稱謂等,也用於表示強調。如今我們常用的引號是從西方傳入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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